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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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经审议,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9日-2019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831-4319410 电子邮箱:328424459@qq.com
地址: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北段10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 | 宜宾市珙县巡场镇 | 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新建DN400供水管道,管道占地面积为1.6公顷,供水管道长约为5km。起点位于珙县巡场镇金沙村桥巡场河左侧岸边市政供水管网处,沿巡场河左侧敷设至白家村办公室老公路出口后,再沿宜珙路左侧绿化带内敷设,终点位于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道包括镇墩65个、支墩240个,全线设10处阀门井、10处排泥井、10处排气井。 项目总投资1519.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占总投资的4.11%。 | 1. 大气 施工期:加强管理,设置泡雾机和轮胎洗涤池,临时堆渣进行覆盖等措施。 2.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化粪池处理后作为附近农田肥料,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 3. 噪声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隔档,加强设备及车辆维护,加强施工管理。 4. 固废 施工期:土石方用于周边道路敷设、送土石方堆场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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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9:14: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