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召开
12月25日,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管昭主持召开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听取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推进情况;审议了《遂宁市安居区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遂宁市安居区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事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肖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光辉,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杨冬梅,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发友,副区长冷强军、潘昀,区政协副主席陈忠良、吴敏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会议精神,狠抓中央、省委和市委改革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更大突破。一要攻坚改革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快对接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定期对专项改革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全力抓好方案部署任务落地落实。二要抓好改革试点。集中力量深入推进承担的中省市试点任务,对思路新、成效好、有特色的改革试点认真总结、深入提炼,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三要加强改革宣传。加大典型挖掘、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案例和制度创新成果,同时要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主题抓好系列庆祝活动,全方位展示安居改革特色和生动实践。四要强化改革落实。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督察问效,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推动各领域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审议了《遂宁市安居区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尊重农民意愿。在推进“三权分置”的过程中,首先强调的就是要尊重农民意愿。要通过试点,或者总结先行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看看哪个模式更好、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更有利于农民增收、更有利于和谐稳定,我们就选择哪一种模式。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要守住政策底线。无论土地怎么流转、无论怎么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不变的。要坚持循序渐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谁来种地成为了一个较为迫切的现实问题,要坚持农村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原则,不能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积极学习成都等地土地经营权流转先进经验,结合新时代区情实际,实践探索“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办法。
会议审议了《遂宁市安居区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加强协同作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在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政府支持或补贴、任职资格、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特殊市场交易、高消费、出境等方面,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要加强信息共享。区法院要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信息资源共享。要加强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作为信用建设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失信黑名单认定、报送和联合惩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加强对工作不到位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切实把联合惩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