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更新的公告遂船自然资规公〔2019〕4号
根据《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遂国土资发〔2014〕17号)精神以及我区的土地管理工作需要,决定对遂宁市船山区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新原则和目的
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更新是对入库评估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优化评估机构的有效途径。备选库更新后,凡遂宁市船山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涉及的土地出让、收购等相关手续需要委托开展土地价格评估的,必须以抽签选取方式从备选库中选定承担具体项目的土地评估机构。入库机构数量为10家,若申请的评估机构(符合入库条件)大于10家则从中随机抽取10家入库,低于10家(符合入库条件)的原则上全部入库。
二、入库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以上(含B级)土地评估资质且在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登记;
(三)具备在本省范围内执业资格且在本区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四)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等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为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更新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信息在遂宁市日报和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huanshan.gov.cn/)上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
(二)资格审核。对申请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审核。
(三)公示。经审核对符合备选资格批准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huanshan.gov.cn/)上发布。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的同时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及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二)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土地评估机构简介与近两年执业业绩材料。
(五)出具近两年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承诺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按照遂国土资发〔2014〕17号文件进行收费的承诺等)。
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报名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99号
联系电话:158****2599
联 系 人:代 志
***:1.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地价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遂国土资发〔2014〕17号)
2.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报名表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5日
***1
遂国土资发〔2014〕17号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提高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精神,现将全市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制度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估价报告实行电子备案的工作制度,对拟出让的土地,必须由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根据拟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土地用途等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评估拟出让宗地的土地价格,形成估价报告并取得国土资源部电子备案号,为集体确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起始价和底价提供支撑依据。
二、严格规范地价评估机构委托程序和费用标准
各地对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工作委托给中介机构的,由国土部门采用公开、公平、公正方式,落实5—10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录入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作为参与本地地价评估的前提条件。对录入备选库的土地评估机构每年进行更新。需开展地价评估业务时,由国土部门相关科(股)室组织,按抽签的方式在备选库中随机选取土地评估机构,并签订地价评估委托书和评估合同,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相关费用标准见附表。
三、加强对土地评估机构和评估活动的监管
被委托的土地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客观、独立、公正的开展地价评估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干预评估活动。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地价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实行地价评估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对评估过程中不按国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程标准、技术规范进行估价的,一律清理出地价评估备选库,并及时通过公开方式予以增补。
本通知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等需由国土部门委托开展地价评估工作的事项,参照本通知执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收费标准表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7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收费标准表
序号 | 评估宗地面积 | 评估费用标准(元) |
1 | 5亩以下 | 3000 |
2 | 5亩(含5亩)—10亩 | 5000 |
3 | 10亩(含10亩)—50亩 | 10000 |
4 | 50亩(含50亩)—100亩 | 15000 |
5 | 100亩(含100亩)及以上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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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报名表
申请人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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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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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 | 发证机关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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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号 |
|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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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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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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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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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查组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