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国税收入创历史新高圆满实现十二五目标
2015年,全县国税系统坚持服务大局、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主观努力,克服了宏观经济下行、减税政策频出等诸多减收因素的影响,组织收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而且实现了“十二五”目标的圆满收官。
全力组织税收收入,在税收稳步增长上有突破。2015年,全县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11611万元,同比增长14.4%,增收1465万元,完成市国税局下达任务计划11100万元的104.6%。其中增值税收入完成5425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5919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首次超过增值税收入。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65万元,同比增长28%,增收627万元,完成年计划2462万元的116.4%。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占全部国税收入的比重创历史新高,提升到24.7%,比全市国税系统平均占比高7.5个百分点。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在落实税收政策上有进展。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作为全市国地税合作试点单位,县国税局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确定“8 2”合作模式,与县地税局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对照《国地税合作规范》,在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稽查选案、风险评估等多重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实现了税收业务同城通办和一窗通办,达到了“减负提速、服务税户”的预期构想,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国、地税部门齐心聚力,密切协作,现已完成第三轮“营改增”扩围改革任务,全县纳入管理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04户,其中纳税户数101户,全年共入库税款910万元。通过国地税定期交换数据提取了下一步营改增纳税人名单,共计3110户,为下步“营改增”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成效。大力推行网上办税、税库银扣款、免填单业务等现代化办税手段,以征纳沟通更“畅”、办税速度更“快”、服务质量更“好”为目标,厘清业务流转秩序,精简涉税审批事项,提高纳税服务质效。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实际受惠面达到100%。2015年度,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113户,减免税款49.27万元;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9824户,减免增值税税额705.82万元;17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优惠金额57.72万元;1户企业享受污水处理劳务优惠政策,全年共计为该企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20.71万元,为纳税人减轻了税收负担,增强了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