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街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一主线,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落实新形势下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为重点,从严落实各级党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责任明晰、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构建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干部各尽其责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加快推进和谐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纳入述职评议和干部实绩考核,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谋划党建工作,紧扣和谐清溪建设推动党建工作,结合各村(居)、各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做到党的工作重心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三)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特别是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切实做到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分别确定重点任务,分类制定工作标准,整体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始终保持改革创新精神,积极研究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责任内容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街道党工委负责领导本辖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联系村居分管领导、各村(居)党组织负责指导本村(居)的党建工作。
(一)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各联系村居分管领导、各村(居)党组织对本村(居)的党建工作负总责。
1.定期召开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安排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结合各村(居)实际,研究制定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省委《关于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确保各村(居)风清气正。
3.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基层党组织中深入推行“民情气象站”、“村务集中办公”、“三级联动代办”等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三定三服务”工作机制,每个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情况解决问题。协同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等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4.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指导督促后进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科学化水平。
5.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养,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定期组织培训。
6.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党员发展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督促推进“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引导党员充分发挥作用,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党员,落实好党员“1+1”爱心帮扶等关怀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积极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7.全面落实基层基础保障,健全党建工作机构,抓好党务工作者的配备和培养,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者,按时足额拨付和落实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加快推进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阵地议事。
8.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基层党建工作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结合各村(居)实际,研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认真总结先进经验,选树培养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创造力、影响力和吸引力。
9.定期组织人员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工作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基本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和党组织书记的履职尽责情况等。注重对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成效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进行严肃问责。
(二)第一责任。党工委书记、支部书记是本单位、本村(居)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人。
1.提出本单位、本村(居)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支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及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抓基层党建思路清、情况明、举措实。
2.定期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等。每月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到基层党组织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听取基层党建有关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
3.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按照《南充市高坪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从严管理干部,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注重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凝聚工作合力。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书记抓、抓书记”,按要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每年围绕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向本单位、本村(居)党员干部述职、接受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主持召开下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会。
5.注重带头示范,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带头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定点联系帮扶2名以上的贫困群众;带头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定期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讨论会;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每年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不少于4次。
6.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确保基层基础保障落实到位。
7.定期检查安排部署的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
(三)直接责任。党工委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根据党工委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基层党建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2.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基层党建的日常工作,做好党建相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做好相关材料的起草和上报,做好各种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协调各方、后勤保障等协调服务作用。
3.协助书记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党员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规范,负责具体实施,做好相关记录,定期统计通报,为奖优罚劣提供依据。
4.及时总结提炼本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功经验和做法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加强对典型经验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和推广。
5.协助书记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审核党员发展资料,做好相关材料归档。
6.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为基层党组织准备和发放学习教育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组织老党员定期参加免费健康体检,按时发放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退职村干部离职补贴,了解和掌握困难党员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慰问和帮扶。
7.抓好三级联动代办、民情气象站、村务集中办公等制度落实,推进“走基层”、“双报到”、“联村帮户”、“党员义工”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8.督促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组织活动,指导其规范活动资料、做好活动记录,并加强监督检查,进行定期通报。
9.抓好党费收缴工作,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收取和上缴党费,做到账目清楚、管理规范。
(四)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
1.结合各自分工,围绕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承担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任务,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2.每季度向党工委专题汇报职责范围的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到分管联系的基层党组织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
3.督促指导分管联系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开展好党组织活动,定期为分管联系基层党组织上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各村(居)党支部要尽快调整、充实、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认真制定本单位、本村(居)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各村(居)党支部要做好“五查五看”工作(查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看突出问题是否解决;查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看基本制度是否落实;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看党员群众是否满意;查基层党建工作投入情况,看基层基础保障是否到位;查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看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党工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开展述职评议。街道党工委书记、各村(居)支部书记每年年底要亲自撰写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报告,全面总结抓党建工作的情况。街道党工委定期召开述职评议会,组织述职评议,并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测评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反馈。
(四)落实奖惩问责。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干部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支部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