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11日起赴台旅游须在省内参团
记者10月11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从10月11日起我市居民申请赴台旅游时,应提交四川省有经营赴台湾旅游业务资格的组团社出具的参团收费票据。申请人如提交其他省市赴台湾旅游组团社的收费票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政策为全省统一政策,意在进一步做好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出入境管理工作,保证我省居民赴台旅游工作规范有序。
自去年3月四川省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来,截止2010年9月30日,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受理批准我市户籍居民赴台旅游2028人次。目前,四川省有经营赴台湾旅游业务资格的组团社共有6家,分别是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海外旅游公司、成都熊猫旅游集团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记者易立权 实习生陈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