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光志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本报讯(记者梁译周小丁)7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深入旺苍县、苍溪县,巡查东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时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流管理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各级河长从有名无实向名副其实转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副市长吴桂华参加巡查。
巡查中,邓光志一行先后对苍溪县桥溪乡中石化钻井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旺苍县东河镇四新村水栈道建设及水域岸线保护、治城煤矿下游跨河大桥及G52公路建设项目涉水工程安全度汛、高阳镇鹿渡村青石厂沿线水域岸线保护情况以及鹿渡村渡口船只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他指出,近年来,东河流域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河流治理、管理和保护,成效显著,基本达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下一步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邓光志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市级相关部门、苍溪县和旺苍县河长办要继续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等专项考核,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大暗访抽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提示、约谈、通报等形式促进整改。
邓光志要求,要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严禁涉河违法活动发生,突出重点项目,科学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六大任务的落实;要加强东河上下游间工作联系,发挥好联动调度机制,全面落实防汛减灾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主汛期防汛防灾各项备战工作;要多方联动,扎实开展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