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交工作专题会议
我市召开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交工作专题会议 |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规划财务科 时 间:2015-10-29 09:22 |
履职尽责 密切协作 构建社保基金安全体系 我市召开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交工作专题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交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打击社会保险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交工作专题会议。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科、市医保局、全市46家医院的相关领导和医保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交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就医疗保险欺诈骗取行为的概念、情形、种类和处理办法等进行了明确解释;对我市下一步如何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医疗保险反欺诈专项行动进行了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定点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如果出现冒名就医、挂床住院、以药串药、乱收费等11种行为均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欺诈骗取行为,将按《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案件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处理。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规定》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依法行政,严格基金监督行政执法,确保有序推进。二是要加强专题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刑法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促进社会各方面增强社会保险诚信守法意识,增进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要加强内部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医院内部的政策宣传和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基金管理的风险。坚决杜绝医疗保险欺诈骗取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