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索引号: | 1144***********30U/2020-0078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名称: |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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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7-09 浏览次数:-
一、办事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二、办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
㈠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三、提交内容
㈠《中山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1份(可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zs.gov.cn));
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可选择只提交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有防伪条形码的页面、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四项内容);
㈢被派遣员工100人以下的劳务派遣单位提交所有被派遣员工上年度12月份的工资签收表;被派遣员工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劳务派遣单位可选择提交100名被派遣员工上年度12月份的工资签收表,但须提交所有被派遣员工工资支付凭证;
㈣被派遣员工100人以下的劳务派遣单位提交所有被派遣员工上年度12月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参保证明;被派遣员工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劳务派遣单位可选择提交100名被派遣员工上年度12月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参保证明,但须提交所有被派遣员工参保缴费凭证。
四、提交方式
可选择网上提交或者窗口提交方式办理。
㈠网上提交
企业直接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行网上提交,按照相关指引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资料。
㈡窗口提交
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办理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9楼908室
五、提交审查时限
㈠网上提交审查时限
对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接收,并制作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接收回执。企业在网上提交资料被接收后20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并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接收回执。
㈡窗口提交审查时限
对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接收,并制作发放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接收回执。
六、咨询电话
0760-88268122。
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网上提交操作指引
一、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s.gov.cn)->自助服务窗口登录->网上自助查询办理。
二、登录
㈠业务类型:选“人力资源业务”;
㈡业务对象:选“单位”;
㈢登录方式:输入单位的纳税编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㈣相关业务:选“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㈤查询办理:选“业务办理: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
1.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