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市组织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2018-2020)。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是指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扶持的一项政策。 我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按照享受的标准可分为3类:一是列入国家、省和市去产能计划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企业,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二是列入国家、省和市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三是其他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护航行动中的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符合条件企业每年申请一次,2018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30日前向市或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自2015年我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以来,累计对2400余家(次)企业发放了稳岗补贴,惠及26万余人次,发放补贴资金7600余万元。(就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