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组织2013年度第二批劳动能力鉴定
7月6日,我市对全市因工受伤职工和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集中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本次鉴定有180余人申请参加,现场专家做出意见性鉴定结论360余份、核定性结论180余份。
本次劳动能力鉴定增加了工伤康复鉴定内容,按照工伤职工先康复后鉴定的原则,首先对参加鉴定的职工伤情进行康复性价值确认,伤情有康复性治疗价值的,先在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治疗期结束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为切实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鉴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专家抽选保密制度、实行现场封闭管理、通信屏蔽,市纪委全方位进行纪律监督,鉴定过程中专家签订承诺书,现场专家与参加鉴定人员分别抽签分组,实行鉴定专家2人1组,专家背对背鉴定,单独作出鉴定意见,对鉴定人员分别填写鉴定查体情况和初步鉴定意见,核定组综合评定初步鉴定情况,填写鉴定意见,实现了鉴定工作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留痕,确保鉴定结论更加准确、客观,全面实现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医疗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