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修改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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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解决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日,五莲县修改完善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基金筹集、超额分担、考核监督等机制,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需求。
近年来,随着离休干部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筹集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用已不能满足需求。为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五莲县对原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新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县老干、人社、财政、卫生及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了基金筹集标准,实行财政补助、企事业单位统筹相结合。健全完善了超额分担机制,实行定点医院、调节基金、财政弥补相结合。加大了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采取日常、定期相结合的监察稽核方式,对定点医院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进行检查,并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筹集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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