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多措并举助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
加强督促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由县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督促指导,确保项目加快实施,让资金尽快发挥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对批复项目的清理,对“半拉工程”及时清理结算,收回结余资金;对“趴窝项目”拉闸叫停,全额收回资金,收回资金按“使用渠道不乱”的原则统筹安排其他项目。针对项目未竣工和报账未完成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措施,逐一落实责任人,压实责任,确保10月底前资金报账要完成90%以上。?
加大调研力度,提高申报项目可行性和科学性。一是主管部门提前谋划,夯实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完善项目评审、报批程序;二是扶贫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大前期项目申报的调研力度,申报群众满意,销售渠道畅通的扶贫项目;三是项目评审专家和各产业专班要严格把关,充分论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加强清理整顿,提高合作社“造血”能力。一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继续加大“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开财务状况,通过公开会议等形式接受社员全面监督,确保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三是由农业、林业部门加强对合作社种植养殖方面的技术指导,提高合作社的“造血”能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步入正轨。四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保证贫困户的利益。
强化领导监督,加快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处置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将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处置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专题研究风险化解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及时化解到期、逾期风险。二是压实责任,确保压控工作取得质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黎平农商银行网点,将扶贫小额信贷清收任务分解至各村,明确清收责任人,确保将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压控至1%以内。三是加强监测,落实责任分工,及时分析扶贫小额信贷逾期情况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杜绝将风险转嫁至贷款贫困农户。
截至目前,黎平县批复实施项目402个,系统备案项目402个,备案率100%;批复资金20511万元,拨付资金20511万元,拨付率100%;开工项目402个,开工率100%;已竣工项目271个,项目竣工率67.41%。已报账资金17592.35万元,报账率为85.77%。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511万元,实施项目402个,产业项目224个,覆盖贫困户25146户1081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