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下月起实施
全国首部专门规范乡村民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下月起实施
日前,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三亚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乡村民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7月16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制定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等进行进一步解读。
近年来,三亚乡村民宿产业发展迅猛,在住宿业态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法律制度保障缺失、职能部门监管缺位、行业标准规范缺乏等因素,导致消费者对乡村民宿的投诉增多,亟需加以规范。
《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主要对乡村民宿定义、政府职责和监管体制、产业促进措施、开办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措施、法律责任、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公布实施,为乡村民宿业订立规矩,促其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鼓励农户、村集体和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经济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参与乡村民宿建设、经营和管理,在盘活乡村闲置房产资源的同时,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对乡村民宿开办要求和流程作出原则性规定,一方面,开办乡村民宿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划、土地、建筑质量、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公共卫生、设施设备等要求;另一方面,开办乡村民宿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条例》规定,该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但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办手续的乡村民宿,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九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办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黄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