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派员赴贵阳、黔东南检查指导工作
近日,厅治安总队邹巍副总队长一行代表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指挥部到贵阳市、黔东南州检查指导工作。
按照7月23日瑞民副省长在厅党委会上的指示要求,近日,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邹巍带队赴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水域,利用无人机等科技装备对湖区开展“云端”执法。据工作人员介绍,受地形、天气和交通工具的影响,依靠传统人力对水域开展巡逻布控,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效率低、及时固定证据难。借助无人机这类智能化设备,可以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对水域实现有效实时监控,甚至可以通过热成像在夜间固定证据,真正做到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全环节覆盖,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当日,共使用无人机2架,耗时2小时,对红枫湖200多平方公里水域进行拉网式巡查,未发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厅警航办、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水务局、清镇市公安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联合执法。
8月5日,邹巍副总队长带队赴黔东南检查指导打击非法捕捞工作。黔东南州公安局汇报了全州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以及治安、法制、森林等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非法捕捞、旅游、跨境***、网上巡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等工作进行了补充汇报。检查组一行对黔东南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导组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长江“十年禁渔”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加强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三要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法制部门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对接,做好执法办案审核和指导,提高办案质量。
检查组一行还深入台江县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观看展板、资料查阅、实地巡查等方式对台江县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对台江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抓长江禁捕工作“思路清、工作实、战果辉煌、案件质量高、举措落到实处”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