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开展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近期,市国资委组织九个督查工作组,对29家市属企业和央属、省属、外地属企业落实省、市有关汛期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市国资委《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工作采取由领导带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前期检查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梳理分析,逐一落实整改,推动了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通过督查,绝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值班人员履职尽责。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和装备配备齐全,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较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质储备、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较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监控较为完善。前期检查和企业自查问题整改基本到位。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够重视,未认真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无组织学习记录,安全生产工作台帐不够健全。个别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够到位,隐患排查治理缺少整改验收内容。部分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未组织过应急演练,有的应急预案不够完善。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企业继续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继续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全力确保汛期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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