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金丰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粤金丰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8月24日至8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粤金丰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粤金丰饲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三水区乐平镇南边保安村委会涡南、涡北村“面前岗” |
环评机构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三水区乐平镇南边保安村委会涡南、涡北村“面前岗”(地理坐标为北纬:23°16′16.28",东经112°53′04.23"),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主要从事饲料的生产,项目新增两条饲料生产线,新增一台2吨燃油蒸气锅炉型号为[WNS2-1.25-Y(Q)],扩建项目后年产20.48万吨饲料。项目新增员工人数2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前,应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制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好物料的运输路线,并在施工过程中加以落实;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项目在下料、粉碎、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排放。燃油废气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后高空排放。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小陆坑涌。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在晚上10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如有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登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SO2为0.47吨/年、NOx为2.57吨/年;核定废水排放总量指标为CODCr为0.184吨/年、NH3-N为0.026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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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