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提醒注意尾款规则、提防明降暗涨……健康理性消费“双11”捡实惠需谨慎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已陆续拉开帷幕,一些消费者已经开启“买买买”模式。随着近年来网络消费环境逐步优化,但网购侵权行为仍有发生。11月6日,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绵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双11”购物五点注意事项,健康理性消费,降低消费风险。
选择可靠平台,确保安全支付
随着互联网发展,除淘宝、京东、苏宁等传统电商平台“双11”活动主力外,抖音、快手等视频销售平台近年来迅速走热。购物时,消费者应提高财产安全意识,要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尽量避免点击陌生购物链接、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按需理性购买,注意尾款规则
“双11”大促期间,消费者容易因为优惠促销而选购一些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或过量购买,从而引发浪费或产生大量退货退款纠纷。建议消费者按需购买,购买前要先仔细了解产品的成分、功效、适用人群等信息,多渠道查看商品评价,提前做好规划,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购买时要分清定金和订金、意向金等预付款的区别,明确尾款支付规则,以免造成定金损失。
明确阶段价差,提防明降暗涨
“双11”大促期间,不同阶段优惠价格可能存在差异,消费者在下单前可先咨询客服,多进行价格对比。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促销规则,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计价方式,明确红包、优惠券使用范围和期限,避免落入价格陷阱。同时一些商家会通过“先涨后降”套路来销售商品,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应注意甄别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
留意发货时间,仔细验收货物
“双11”期间,交易量的激增可能导致商家备货不足,不能按期发货,快递派送也会不如平常及时。消费者要提前和商家明确发货时间,对于急需品、生鲜食品等要注意避开物流高峰期。收到物品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为避免退货运费损失,消费者可选择自带运费险商品或在下单时购买运费险。
保留购物凭证,及时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要注意保存好促销活动细则及商品宣传图片、商家承诺截图、与网店的聊天记录、支付信息、快递单号等网购商品及交易信息,并向商家索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生消费纠纷,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专线或12345市长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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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半价成功未享受优惠消委会调解店铺退还千元
10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的消费者何先生来电投诉,称自己于2021年9月9日在天猫某官方旗舰店参加了“天猫99划算节”付定金抢半价活动,在活动中购买了一台电视。该电视原价2499元,需先支付100元定金,若抢购成功,则可以先付余款2399元,再享受尾款半价,由店铺退还消费者差价1199元。何先生按照活动规则要求支付了定金100元,在支付尾款时,付款页面明确何先生已经抢半价成功,但活动中奖名单中却没有何先生的名字。何先生认为不合理,遂拨打12315向绵阳市消委会进行投诉,要求该店铺退还自己中奖后应返还的差价。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对被投诉方店铺页面宣传活动、中奖名单及消费者与客服的聊天记录核实,该店铺存在以宣传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消费者参与后又不予兑现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该店铺退还消费者电视机差价1199元。同时,绵阳市消委会要求商家加强员工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和服务水平,提升顾客满意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商家促销规则,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在购物过程中,要敢于依靠相关组织,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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