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获司法部表彰
6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再获殊荣,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6名人民调解员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海港区西港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楠楠作为全国“双先代表”在北京参会,并受到孟建柱、郭声琨、周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司法部此次授予全国300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5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我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卢龙县刘家营乡薛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海港区西港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楠楠、山海关区古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叶嵩、北戴河区东山街道东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乔海龙、开发区渤海乡姚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杰、青龙县祖山镇东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飞、昌黎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马全民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