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首批廉租住房出售
贞丰县首批廉租住房出售
2009年8月20日,我州贞丰县在安康小区举办了廉租住房现场售房会,向低收入家庭公开销售廉租住房98套6000平方米,州房管局、贞丰县人民政府、珉谷镇主要领导到会指导,贞丰县纪检监察、公证处等有关单位参与了现场监督,社区代表及购房户等30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
贞丰县廉租住房销售标志我州廉租住房出售制度的正式起步,采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自愿申请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并向社会公示,现场销售采取由住房保障对象摇号抓阄的方式进行,保障对象属孤、老、病、残等特殊家庭优先照顾。
现场会分两次抓阄,第一次抓阄确定取得第二次抓阄顺序,第二次抓阄确定取得购买房屋单元和楼层。
据介绍,抓阄取得廉租住房的购买者,从当场公布结果之日起20天内到县住房保障办公室签订《廉租住房购买合同》,一次性交清购房款后,办理交房手续。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二年内不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对象入住后90天内,住房保障办公室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此次销售,贞丰县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楼层优惠的办法。以成本价为基价,一、七楼优惠20%,二、六楼优惠15%、三、四、五楼优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