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伤预防项目评估单位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确保我市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四部门印发的《绵阳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绵人社发〔2018〕16号)要求,拟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2020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评估实施单位进行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名称:2020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评估
(三)评估对象:绵阳清大鼎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四)评估范围及内容。工伤预防项目评估包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结案评价、项目成效评价等三个方面。
1.实施过程评价:包含培训过程评价、宣传过程评价、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的规范性评价等三方面。
2.项目结案评价:包含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工;项目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评价;培训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隐患数量、调研报告质量、培训规划、课件针对性、师资专业度);宣传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覆盖渠道、曝光数量、内容的针对性、群众的参与度)。
3.项目成效评估:培训学员的满意度;学员考试综合成绩;隐患整改完成率;线上宣传曝光数量、渠道完成率;线下群众的参与人数;企业的综合满意度;工伤事故同比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工伤事故严重程度同比的下降幅度等方面。
(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二)具备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的所有条件;
(三)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伤预防、经济学、心理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完善的评估技术和方法等条件。
(四)最近三年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无违约行为(申请人单位出具承诺)。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 11:00时,下午14:00-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A幢2楼205室)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一式两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17:00时,地点为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A幢2楼2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13:30,比选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幢7楼715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参与比选的单位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逾期视为放弃竞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贾凤谊
电话:0816-2261736
邮政编码:621000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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