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8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园区劳动保障中心(人社局),市就业局、市人力资源中心,市直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行为,促进入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8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持有人社部门发放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及在市级或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度报告报送时间。2019年5月9日——19日。
(三)年度报告内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如实报告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报送上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四)年度报告核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填写《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8年度报告公示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1312682360@qq. com,人社部门将对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
二、结果运用
(一)做好换证工作。年度报告公示核查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凭原《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直接换发新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二)评选诚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核查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参评绵阳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三、有关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令第700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给予处罚。
市直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证换发地址:绵阳市新益大厦十一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联系电话:2301563)。
(本文件可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8年度报告公示申报表.docx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