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开展全市工伤认定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4月16日,邳州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工伤认定业务培训。市人社局分管领导、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科等与工伤保险认定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4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邳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吴敏作开训动员。她阐述了开展培训班的目的,强调要专心学习、遵守纪律、抓好落实,并希望培训结束后各有关科室集中精力,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的工作质量。
培训会特邀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黄晓敏法官进行授课,黄法官对近两年全市工伤认定案件涉诉情况进行了介绍,对有关城市工伤认定败诉案件中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针对程序瑕疵、事实认定不清和少数举证不全等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并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对行政工伤认定法律法规和裁判规则的适用进行了讲解与分析,提出了工伤认定时的注意事项。培训中,黄法官从认定工伤与确认劳动关系的关系、谁有职权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案件的处理、确认用工主体责任等四个方面,为参加培训的人员讲解了工伤保险案件中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和仲裁的处理实务。从工伤认定政策解读、程序规范操作、调查取证工作规范等三个方面作专题授课辅导。最后,各科室参会人员对近期受理的工伤认定疑难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难题展开讨论。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充电”机会,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都比较强,培训的形式也灵活多样,集政策培训、案例分析和案件研讨三位一体,尤其是黄法官的授课内容与日常业务工作联系密切,授课内容“干货满满”,听后受益匪浅,收获良多。培训结束后,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要积极抓好学习成果转化,把所学知识转化为指导工作、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为工伤保险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分享到: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