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9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落实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监督效办[2020]6号)的通知要求,对我局2019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一)涉及我局的群众意见:对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行为:制造、销售食品。
(二)整改目标: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一系列以提升业务素质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规范培训,组织学习了新修订、新制定的《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政务处分法》、《药品管理法》、《疫苗法》、《广西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三小条例》、《化妆品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更新、调整“双随机”执法人员库和检查目录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意识。通过组织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很大提升,能够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个案自查、案卷评查行动,以此遏制执法不文明、操作不规范、处罚不正规等问题。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结自由裁量适用指导意见,桂林市局制定了此次机构改革后首次的行政执法案件自由裁量权基准。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提交的案件处理意见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严格执法程序、当事人救济权制度的落实、以及新版执法文书的使用。所有案件一律要经过法制审核,才予以提交下一步审批;加强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我局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发生,杜绝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人情案”、“关系案”。有效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的情况发生,确保行政处罚体现法律的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统一执法形象,统一执法着装、执法文书和执法装备,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今年5月份,根据此次地方机构改革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股室由23个股室收缩为16个股室,局本部人员有89人缩减为69人,其中执法稽查大队内设三个执法中队:食药中队、商务中队、竞价中队,将人员全部夯实到基层所的执法力量上去,同时我局购置了一批专业性执法电子设备,补充到了一线执法工作上,力争建设一支专业化、年轻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组织我局执法证到期执法人员34人参加了2020年执法资格续职考试,同时已完成104人的执法证大换证申请工作,确保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从事执法。执法办案中,我局强调执法人员的着装和亮证。同时在工作过程中,我局注重采取说明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加强市场监管。
四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增强执法透明度。案件公示中,以公开为常态,以非公开为例外,严格案件及时、准确的公开;个人处罚决定上传在政府门户网站,其他经营主体处罚决定公布在信用桂林、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政府门户网站。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即***“三项制度”)。
二、未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回应机制,继续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回应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好形象。
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