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
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港口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23〕1号)及《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防财资〔2023〕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以下简称月报)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港口区有关企业的月报编报范围为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和已通过全国国有文化企业监管系统报送月报的一级文化企业。
(二)月报编报的内容包括:封面、企业财务月报、生产经营重点指标表。主要财务指标表和比率分析表由系统自动运算生成,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监测表暂无需填报。
(三)各报送企业应按月报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及时反映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异动指标解释等信息。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月报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填报并逐级汇总上报,报表平台地址:https://tybb.czt.gxzf.gov.cn。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月报指标数据核对表等***应随月报一并上传至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不适用网络报送方式的企业,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离线客户端填报并逐级汇总,审核确认后导出月报数据的jio文件报送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资产管理股)。相关软件及报表参数请到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主页的中心。
(二)新增上报企业名单应按要求报送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资产管理股),统一开设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账户。
(三)各报送企业应于次月7日前,及时将汇总审核后的月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在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中上报。
三、编报要求
(一)持续推动应报尽报,提升月报覆盖面和完整度。各报送企业应严格依据编制说明中的有关要求,基于国有企业名录,按照企业真实的管理层级在月报系统中构建企业树型结构,摸清单户法人企业情况,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面纳入月报统计和报送范围。因新设、重组、破产、注销、财务或股权关系变更等重大事项,导致编报范围发生变动时,报送企业应及时调整更新报送口径并在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中充分说明相关情况。
(二)完善报表审核机制,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可靠。各企业要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准确如实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集团公司要压实责任,加强对财务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系统公式审核、财务审核、汇总分析审核三级审核机制,防范数字造假,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财政部门将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财会监督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问责。
(三)重视数据挖掘研究,做好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各报送企业要高度重视月报数据研究分析工作,密切关注本地区和行业国有企业经济运行走势和财务状况,科学研判数据信息中展现的趋势、情况和问题,切实提高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的研判能力,推动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从定期统计、汇总、报告转向日常监测、分析、研究。对月报数据分析形成的重要判断、重大风险或规律性认识,可以专报信息等形式向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充分发挥月报工作对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支撑作用。
(四)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强化财务信息数据安全。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报送企业确定报送信息密级。对确定为***或敏感的财务信息数据,其收发、传递、复制、保存等应符合相关保密要求。凡企业认定为***的信息,应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离线客户端报送。严禁通过互联网和未采取保密安全措施的载体传递***信息。
各报送企业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月报各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将对各报送单位月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通报。
报表填报口径、具体要求等业务问题请联系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资产管理股),联系方式:0770—2865010,电子邮箱:gkqgyqy@163.com。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771—3867697。
***:1.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报表
2.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制说明
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
***1: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报表.xls
***2: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