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广宁县木格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听证会的公告
为推进我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肇府规〔2022〕1号)等文件要求,受广宁县人民政府委托,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拟于2023年4月22日就《广宁县木格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广宁县木格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2日15时-17时(初定)
地点: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4楼会议室(南街街道南东1路18号)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听证名额为8-15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公告之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也可以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402污染防治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7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民政府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最低不少于8人。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8-8628183,传真:0758-8628812,电子邮箱:gnxhwh-bgs@zhaoqing.gov.cn
***: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docx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