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及省市委统一安排,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紧盯序时目标,加强沟通协调,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会议及县区视频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调度专项整治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出台“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形成“17+1”的任务清单。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累计发现问题81个,已解决71个,制定长效机制156项,其余10个问题正在采取措施稳步推进解决;29个工作目标已完成或提前完成23个,其余6个序时节点目标正在推进中。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今年以来,已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取消下放调整了329项行政职权事项。近期,拟启动年内第二批行政职权调整工作,共涉及84项行政职权事项。同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调整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着力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严格推进“一网”通办。截至10月末,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中,我市本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七类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业务项共1396项,网上可办率达81.02%。遵循“应进尽进”原则,积极推进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或分中心集中办理。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的1290项事项,已在政务中心办理的125项,可派驻政务中心的437项,可进驻分中心的125项,因***或场地因素不能集中办理的86项,仅有25项事项需进一步加强调度,等待集中办理。我市100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已经梳理完成,并通过《鞍山日报》、鞍山政务服务网、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示。近日,根据省营商局实地督查调研情况,正在对高频事项清单进行科学动态调整。
全力推进“2370”改革。全面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市本级办理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1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体时限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比照***要求的120个工作日压缩42%,比照省政府要求的90个工作日压缩22%。
统一规范窗口服务。制定出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主动帮办服务工作方案、全天候审批服务工作方案、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群众评价审批服务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全市各县(市)区及9家市级政务服务分中心全部建立健全了排队叫号、首问负责、容缺受理、预约服务、“好差评”等9项制度,明确细化无休窗口范围,杜绝窗口限号、限人数、限定办理日期和时间段现象发生,全市办事窗口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升。
简化小微企业办电流程。开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两年行动,积极促进企业获得电力提质增效。小微企业低压供电报装的原有环节压缩至3个,低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长缩短为11天,远低于25个工作日验收的标准。
优化社会保险办理。建立“容缺受理、***服务”工作机制,明确容缺受理事项和要件清单,为高龄、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服务。核销医疗费办结时限从2-3个月压缩至30个工作日。简化转诊转院流程,实现转诊审批“一站式服务”和即时备案。
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法院系统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两级法院2019年以前的执行积压案件为1470件,已结案1062件,结案率为72.3%,执行难积案案件清理工作得到最高法领导的批示。检察机关成立专门课题小组,从不同角度对涉非公有制经济久拖不决的案件进行排查,切实解决“隐形”超审限问题,扎实开展案件纠正工作。
擦亮城市形象“窗口”。按照“统筹规划、对症施策,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的原则,对海城西高铁站、鞍山站等重要部位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完善硬件设施,并通过组建“钢锋突击队”、无人机小分队,推出“鹰眼巡查执法”等方式开展专项行动,车站、景区等场所及周边经营和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推进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承诺证明事项向社会公布。
优化遗产继承工作程序和流程。升级公证办证系统,优化办证程序,压缩公证出证时限,取消二次提交公证材料环节。建立司法、档案、婚姻登记、公安等部门协查和邮寄送达制度,切实解决公证“继承难、证明难、办证难”问题。
推动减税政策措施落实。制定实施减税降费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培训辅导,优化办税体验,全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落地。截至10月末,累计减免19.5亿元,其中2019新出台减税政策(小微企业)11.8亿,2018到期后在2019延续的减税政策0.2亿,2018减税政策在2019年翘尾减税5.7亿。在全省未制定统一退费流程的情况下,税务、财政、人社部门推出鞍山暂行的退费流程,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和退休职工的实际问题。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编制2019年《鞍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鞍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鞍山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在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梳理出减免和调整的收费基金项目7项,其中政府性基金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
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出台《关于开展公共服务领域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公章刻制、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8个公用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公章刻制价格已降至全省平均水平,殡葬领域价格降费50%。为全市12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三检合一”资质认定,实现鞍山地区市、县两级“三检合一”认证资质全覆盖。
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收费。开展重点领域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清理检查工作,向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宣传明码标价规定及收费备案制度。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及中介服务标准。严厉打击各类“红顶中介”“灰中介”“黑中介”。
加大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理力度。制定营商环境投诉受理办理办法,优化投诉受理流程,提高营商投诉问题办结率。目前,已累计受理营商环境投诉192件,办结144件。对已办结投诉逐一进行回访,了解办理情况满意度,实现营商投诉案件闭环管理。
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出台《鞍山市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全市政府失信问题台账,逐一制定详细解决计划。截至10月末,已累计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8.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