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全街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近期,江宁区发生了多起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暴露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严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缺乏和逃生自救能力不强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区委及街道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吸取近期居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升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防控水平,即日起,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治本攻坚”大会战行动,立即组织基层专业力量和网格力量,落实加强全街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在全街居民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根据《关于在全街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既有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加装简易消防设施,检查居民住宅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现象,配电箱、电表箱是否存在隐患。
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居民住宅小区业主需委托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负责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需对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
三、确保居民住宅小区“生命通道”畅通
住宅小区楼道、楼梯间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需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做好居民住宅小区内防火分隔
住宅小区电缆井、管道需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在防火分隔处需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禁止堆放杂物。
五、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六、扎实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宣传
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消防安全警示片,在居民住宅小区电梯间、楼道等公共部位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宣传正确的防火避烟常识,组织科学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落实“三清三关”消防安全宣传(“三清”: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三关”: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宣传的精准性。要大力宣贯《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安全条例》等规定,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七、加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建强21个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与辖区消防救援站进行常规性联勤联动实地演练,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发挥微型消防站扑救和控制初期火灾的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居民财产损失。
八、压实责任,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要指导监督住宅物业特别是无人管理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活动。要组织对老、幼、孤、残等特殊人群实施消防安全登记,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防火检查。派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对辖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管办要认真履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职责,强化住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建设所、横溪供电所要督促燃气、电力供应企业,加强住宅物业用气、用电安全检查,指导用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消委办要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请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街道消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横溪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