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福利院老人孩子有了医保
市福利院老人孩子有了医保
市社会福利院的76名孤寡老人和孤残孩子们参加了居民医保,又增加了一道保障。12月11日,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市社会福利院,为他们发放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11月中旬,市社会福利院提出参保的申请后,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和城区医保中心主动与市福利院联系,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多次登门协调相关事宜,实地考察落实,将福利院符合参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和孤残孩子纳入了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并积极办理了参保手续。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这些老人和孩子将享受到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今后,他们看病就医每人每年度可享受到最高支付额15万元的医保统筹报销,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10万元。
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张怀银介绍,这些老人和孩子们,是党和政府时刻关注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残疾,每年除了国家负担的适合指定手术的“明天计划”外,福利院每年承担的医疗费用达20万到30万元。这些孤残儿童、孤寡老人参保后,主要解决了老人和孩子们的大病救助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能得到解决,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性和完善性。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李汭锦说,从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很高。据统计,2012年,全市参保人数已达227834人,住院治疗享受医保待遇约50505人次,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压力,同时增强了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信心。医保覆盖到像福利院孤残儿童这样的弱势群体,会让孩子们活得更有尊严,充分享受到医保政策的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