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汕头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
6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芸主持会议,副主任钟展南、庄大军、陈香兰、陈友烈、刘远珍,秘书长郭锡鹏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人豪,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木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少荣,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农城工委的审查意见,分组对该法规草案进行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汕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8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通过关于批准2008年汕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汕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相关检查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堤围防护费等水利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和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任命欧修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陈冬雷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天友、陈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