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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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为提高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收费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收费。
据介绍,各部门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在受理业务中涉及收费时应开据《缴款通知单》,加盖部门窗口印鉴后交给申请人。申请人持《缴款通知单》到市财政局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收费窗口收费,经财政局收费窗口审核确认无误后一次性收费,为申请人开据统一收据。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张春喜
责任编辑: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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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9:20: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