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医
关于下达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医疗卫生机构能力
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汇 总:
根据鲁财社指〔2021〕39号,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科目、金额见***。对扣减的市直部门补助资金请按规定缴入市级国库(户名:菏泽市财政局,账号:1505***********001,开户行:国家金库菏泽市中心支库011****05025。退回预算内拨款资金,只能通过电汇方式,且必须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渠道,且不能使用网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公立医院安全运行,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中央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各县(区)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省级直达资金又包含市(县)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及省级直达资金、市(县)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四、请严格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社〔2019〕4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各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五、该项目为约束性任务,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要求,强化绩效引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规定,2021年度绩效目标表附后(见***4、5、6),请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并按要求逐级审核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财政局。经审核确认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1 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2 2021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x
***3 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x
***4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5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6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