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发展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菏财工指〔2022〕35号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明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发展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工指〔2022〕28号)及菏泽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发展等资金预算指标分配的报告》(菏市监财〔2022〕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县区)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发展等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具体分配见***。
省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预算指标,主要用于落实高价值专利培育综合奖补政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2年“2011499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质量发展和市场监管资金预算指标,用于落实省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政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2年“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明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并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等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5号文***1、2-资金项目分配表.xlsx 35号文***3、4:项目绩效表.xlsx
菏泽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