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公示
为做好我区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和评估监督职责,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 10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 11号)要求,区财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和相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荆门市象山中学
2、荆门市文峰中学
3、荆门市实验小学
4、荆门市竹园小学
5、荆门市东宝区投资融资服务中心
二、检查目的
通过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教育系统和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从而切实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财务的违规行为,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规范行业财务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
三、检查内容
各单位2020年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将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是否规范、财经纪律执行是否严肃、绩效评价等内容纳入检查范围。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同时,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税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
四、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10日,由东宝区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采取资料搜集、集体座谈、个别询问、财务检查(含延伸检查)、实地调研、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刘鸿 电话:0724-6071856
特此公示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