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有效应对五一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外部输入和疫情反弹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各景区、宾馆、医院、超市、农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扫码通行和控制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各景区、游览场所等实行分时段预约,引导游客错峰旅游、入园,防范因游客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佩戴口罩。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落实好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合理限流等措施。各经营场所不得组织促销、展览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确保节后顺利复学。卫健部门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指导,为五一假期后学校分类有序复学做好准备,教育部门要引导师生及家长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人员五一假期后健康返岗复学。
三、抓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境外和重点疫区返乡人员、全体教师、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实行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检测机构要公示预约电话,合理排班,尽可能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四、继续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按规范处置。要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及项目)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五、坚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外出时戴口罩,勤洗手,不聚会、不聚餐、不扎堆。严格落实社区(小区)扫码通行、戴口罩等管控措施。继续禁止宴请、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坚持白事从简、红事停办。公职人员应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特殊情况及时报备。
公民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导致疫情发生或传播,企事业单位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或落实防疫责任不力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
夷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