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永诺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襄阳永诺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漳水镜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个批次“纯芝麻油”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依法对襄阳永诺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漳水镜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42***********13,规格:4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0-01-02。经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0年10月16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向襄阳永诺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批次“纯芝麻油”共12瓶,已销售10瓶,未售2瓶现已退回厂家。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法向襄阳永诺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召回上述批次“纯芝麻油”,目前无产品召回。
二、行政处罚情况:
襄阳永诺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该公司在本案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
襄阳永诺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