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支召开两管理两综合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邯郸中支召开“两管理、两综合”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重点部署2015年度对辖区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工作。李新仓副行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办公室、货币信贷、金融稳定等11个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系统管理员参加会议。 会上,金融稳定科着重介绍了综合评价系统升级更新情况和操作规程,并对该项工作提出要求。第一,综合评价工作由以前的省、市、县各级独立评价,改为省、市、县三级汇总评价。新的操作规程实施后,综合评价工作按照省、市、县三级各自的权重,对各金融机构得分进行汇总,并形成最终得分。第二,综合评价系统更加重视操作流程,新的操作流程为综合评价工作设定了严格程序和时间要求,1月底前接收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评估报告;2月15前将评估报告分办至各职能部门;2月15前机关各职能部门将填写的《分项评价表》及县(市)支行将综合评价结果报中心支行金融稳定科汇总;2月底前金融稳定科汇总评价结果报中心支行行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上报石家庄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第三,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综合评价项目和标准,以百分制进行打分。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四,各系统管理员要对历年评价结果及时进行备份,规范操作,尤其是注意评价年度的选择,防止出现纰漏。李新仓副行长就做好综合评价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金融稳定科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统一行动;二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各职能科室要认真学习石家庄中心支行下发的《综合评价项目与标准》、《综合评价办法》和《综合评价操作规程》等3个文件,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评价,将打分要求分解到每个岗位,客观公正地对金融机构给予评价,评价结果要给金融机构进行反馈确认;三是规范操作,保证时间。要严格按照评价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