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沙石黄灌区农业终端水价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011158671/2020-00485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0-01-17 | ||
标题: | 关于公开征求《“沙石黄”灌区农业终端水价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鄂价法规〔2018〕46号文件)规定,在对“沙石黄”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研究拟定了《“沙石黄”灌区农业终端水价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于2020年1月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政策调控和收费管理股。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王莉莉联系电话:0710-6331383
邮箱:373***938@qq.com
***:《“沙石黄”灌区末级渠系终端水价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7日
“沙石黄”灌区末级渠系终端水价
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
“沙石黄”灌区末级渠系终端水价
二、拟制定价格的政策依据
1、《湖北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鄂价法规〔2018〕46号文件)规定:…县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授权县人民政府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
2、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农业供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和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税金和利润。”
3、原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168号规定“…对农业生产取用水目前暂不征收水资源费”…;农业供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算,不计利润和税金。
三、末级渠系维护成本
经测算,“沙石黄”灌区末级渠系维护成本为0.0545元/m³(主要是用于末级渠系基础设施的维护、看护人员的薪酬等)。
四、末级渠系终端水价
终端水价由方量水价、基本水价、末级渠系水价三部分组成。基本水价每亩2元、方量水价0.045元/m³,按现行政策规定不变;另加末级渠系维护成本为0.0545元/m³。
五、执行期间,若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0年 月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