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中共靖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泰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打造长三角“最优营商地”。今年以来,我市对标“最高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建立服务企业“快速通道”。推出“1230”服务承诺,“1”即企业开办最多1天,“2”即不动产登记最多两天,“3”即拿到施工许可证最多30天,“0”即除涉及重大安全生产和突出环保问题外,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零处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涉及47个行政事项、18项涉企经营许可执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年内11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该项服务模式获***肯定。在泰州首推“一照多址”改革,有效解决了一个企业多个经营地址难以同时登记的问题,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肯定。二是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动态更新政务服务旗舰店,汇聚我市37个部门6602项行政权力。研发上线政务服务“掌上办事大厅”。深化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建立“一次申报、材料共享、联合审批、统一出件”的联办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达100%,“好差评”满意率达99.99%。三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纪委、行政审批局、效能办、司法局等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任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情况,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企业负担“应降尽降”,最大限度扫除损害营商环境、阻碍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2.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印发《靖江市“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指挥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建设任务与责任部门,积极推进“三跨”联动执法,形成了市级“一个领域一队伍”和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执法格局。推动执法权下放,赋予西来、斜桥等7个乡镇93项行政处罚权限,靖城街道8项执法权限。依托自建长江大保护特色模块,拓展监测数据应用,推动联合执法。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泰州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各领域及市、镇、村三级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加快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开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栏,形成《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营和管理规范》等特色做法、公开规范3个、中介服务事项58个、中介服务机构299家、中介服务审批结果215件。重点领域方面累计公开各类文件1491条,依申请公开198件,共发布各类政策简明问答22期,督查通报43期。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文件审查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细化统一审核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率达100%。2021年共完成对199件政府文件、合同、协议、批复的法制审核工作。对政府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废止48件,失效20件,重点开展了全市涉企奖补政策清理工作。
2.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成立市政府依法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及其他重要事务提供专业意见。根据省、泰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修订落实《靖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指导决策承办单位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依法落到实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对全市131名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组织了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已领取证件1227人和新申领证件296人参与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对新申领证件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考核,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规范线上执法监督。将全市43个行政执法主体、1500余名执法人员信息及行政执法案件统一录入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达到网上管理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统一归集全市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监督行政执法案件过程和结果的目的。
3.优化轻微违法处置机制。2021年,全市23家行政执法单位共梳理不予处罚清单194项、从轻减轻清单660项,分别较2020年增加了28项和561项,全年不予行政处罚案件数126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69件。建立民营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10个,聘任民营企业执法监督员6名,协助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组织特邀执法监督员(联络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的巡察,搭建清亲沟通平台。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一系列公共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链条一体统筹,提高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治意识。完成靖江市《行政诉讼案例汇编》草案编纂,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纠错功能机制。2021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9件,办结88件。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数4件,纠错率4.3%,实质性化解数27件,化解率29%,无经复议败诉的案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10余件。完成复议体制改革,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聘用2名法律助理参与政府复议案件办理。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考评,不定期通报,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基本达到100%。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案件原因及解决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规范同类行为,堵塞同类漏洞,倒逼我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再提升。
3.强化非诉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系。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等多种手段,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成立运行靖江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推广应用“苏解纷”微信小程序,实现群众打开手机即可申请纠纷调解。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4676起,调解成功14590件,调解成功率99.41%。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覆盖面,在全市29个邮政网点开通“法律援助代办点”,为全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个别部门和镇(街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还不够到位,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旧流于表面。
(二)专业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强化。单位公职律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单位法治审核人员不足,部分执法权下放乡镇(街道)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缺乏相应的承接能力。
(三)基层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单位对下放的执法权限指导仍显不足,部分镇(街道)执法人员短缺、能力不足,重实体、轻程序倾向仍然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2年,我市将以***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县(市、区)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我市勇当现代化建设“东线第一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注重高位驱动,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年度履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多方面监督。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积极参加政协协商议政活动,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对标示范标准,提升整体法治水平。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始终,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协同发挥专业队伍、法务专家、公职律师作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三)优化法治环境,打造最优营商地。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执法监督部门树立“客户思维”,适时动态调整并落实“涉企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真正让企业在靖江“无事不受扰、办事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