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小董至那蒙公路工程No1标段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就小董至那蒙公路工程No1 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董至那蒙公路工程No1 标段
二、项目编号:QZZC2018-G2-30519-SYHQ
三、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四、合同估算价:19795220.81元(最终以财政部门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
6.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小董至那蒙公路(桩号K0+000~K4+680), 路线总长5.44公里,其中断链759.877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小桥28米)、安全设施工程。(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2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
本项目NO.1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桩号 | 里程(km) | 工期 | 招标范围 |
No1 标段 | (K0+000~K4+680) | 路线总长5.44公里,其中断链759.877米。 | 730天 |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小桥28米)、安全设施工程。(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6.3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为:路桥类专业,“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均可),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7.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4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员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为:路桥类专业,“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均可)。
7.5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7.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7.7投标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7.8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累计成功完成过20km及以上的二级公路或10km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新建、改建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所提供的业绩必须同时含有公路路基、路面施工工程内容)。
7.9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前往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招标部(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号楼11层1108室)报名。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请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如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出具);(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职称证;(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职称证;拟投入的安全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7)项目经理和项目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凭证(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8)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明材料网上打印件或相关证明复印件;(9)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出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有效原件查验,并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接受报名,同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的资料在开标前核验是不真实有效的,在开标时可作废标处理。
9.2.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清单图纸另外),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办理邮寄。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于 2018年7月10日17时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银行账号:8008***********287
转账确认: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7月11 日 17 时 0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保证金转账回单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9点30分前,地址: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7月12日9点30分在开标,开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gxzfcg.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qzggzy.cn。
十四、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十五.、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77-389945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号楼11层1108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77-2855599
十七、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钦州市钦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7-3686069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