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北区处置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6〕25号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北区处置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处置应对工作要求及国家、自治区、市相关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疫苗系列案件查处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钦北区处置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陆 智 副区长
副组长:孙明杰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廖志琪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陆计基 公安钦北分局副局长
凌永胜 区卫计局纪检组长
成 员:林宗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黎培戈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韦国彬 区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邓立宇 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
莫贵堂 公安钦北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施文景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周文平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股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在区政府和市处置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非法经营疫苗案件调查、处理及信息上报工作,提出完善疫苗监管工作意见,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黎培戈同志兼任。
区处置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2016年5月23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