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佛山新城管委会,“两德”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顺德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22830239)。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顺德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36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的通知》(佛府办〔2015〕4号)精神,促进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我区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使特殊教育与基础教育同步发展。目前,我区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初步构建起以区启智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重要形式,以社区服务和送教***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承接随班就读的学校72所,未成年人社会康复教育机构4个。区启智学校的发展为我区趟出了一条专业而优质的特殊教育之路,成为全省特殊教育的一面旗帜。
但从总体上看,面对残疾儿童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我区特殊教育面临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重度、多重残疾、孤独症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仍然困难,全纳教育未能解决;随班就读和送教***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还未能覆盖。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已成为我区“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的重要内容。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力争达到100%;重度肢体、孤独症、脑瘫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5%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通过送教***、随班就读、医教结合,使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逐步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延伸。
2.拓展特教资源。优化区启智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使之成为 “顺德特殊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加强特教资源教室建设,每个镇、街道建设1所随班就读基地学校,提升随班就读效益。
3.加强条件保障。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建立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完善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国家课程校本化工作,构建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行个性化教育和合作教学模式。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1.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对义务教育阶段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尤其是轻度视力残疾、听力言语和肢体残疾儿童少年,采用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的形式,推进融合教育。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环境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促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对义务教育阶段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教育形式。加大投入,创设条件,支持区启智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特别是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孤独症学生,尽量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设立特教班。
3.组织开展送教***。积极整合教育、卫生计生、残联、体育、文化、社区等各方面资源,统筹安排区启智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由承担送教***的学校建立学籍。
(二)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采取措施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园学习,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育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残疾儿童少年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应对学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合适的教育、保育、康复措施。
2.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要面向具备学习能力、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人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强化残疾人的技能培训。面向残疾人开展远程教育,扩大残疾人职业教育覆盖面。
3.高等教育。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加强残疾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要努力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1.完善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按每生每年3800元的标准拨付。
2.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与机构的运作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随班就读、送教***学生,按每年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接受残疾儿童的幼儿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
3.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4.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四)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大力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按国家、省的标准,加强区启智学校教学装备、信息技术装备、康复训练设备等建设力度,打造成为我区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30万人口以上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特教班。积极推进重度残疾儿童教育学校建设。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依托现有场地、设备和人员设立特教班。
2.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依托区启智学校,设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实施委派教师指导随班就读。根据《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教基〔2012〕8号)要求,按照“一镇(街道)一室”标准,加快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有1所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专业教师,做好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和儿童福利机构及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附设特教班、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的普通学校配齐配足教职工,确保学校正常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奖励中给予适当倾斜。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交通费补贴标准每人每日不少于 50元。研究设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特教教师职务(职称)的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体系,其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理人员纳入当地卫生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体系。
2.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把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志愿教师、巡回指导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提供系统的全员培训、专题培训和重点项目培训。到2016年,完成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等骨干教师的全员培训。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定期交流制度,建立指导体系。
(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1.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认真实施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标准,探索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大投入,依托区启智学校研发特殊教育校本课程,探索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相融合的学校课程体系。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模式、教学策略和方法改革,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特点,注重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方面的能力。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重视残疾学生的艺术和体育工作。积极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模式。
2.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工作。教育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人员,充实教科研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制度化的教科研活动。重点开展送教模式研究,探索学校、家庭、社区相互支持的送教长效机制。
(七)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更多人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支持帮助特殊教育发展,为残疾学生无障碍地全面融入社会创造更好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和举办特殊教育机构,鼓励广大志愿者开展关爱残疾人教育的志愿服务。开展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合的教育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
各有关部门要把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将其摆上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各镇、街道要根据国家、省和区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拟订本镇、街道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以及工作责任人。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分类鉴定和入学安置工作,建立由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和专家、教师、家长代表参与的残疾儿童少年分类鉴定和入学安置机制。组织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辅具配发和生活学习无障碍环境改造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实行督导检查制度,把督导评估与日常教学结合起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我区将开展接受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准备,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我区将对各镇、街道落实本计划的情况,作为各镇、街道对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内容。
2016年底,区将对各镇、街道开展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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