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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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换发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精神,现将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换证对象:区内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人员。
二、换证材料:请于9月份办理失业登记时,提供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用于新证换发。
三、换证程序:2011年9月1日—9月10日,失业登记工作照常进行,届时工作人员收回《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于10月份办理失业登记时把换发的新证发给个人。
注:周六、日不办理。
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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