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四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四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5—107)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四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00在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一、四队文化室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鱼塘,约3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第四经济合作社内;
3. 合同年限:4年;
4. 交易底价:1500元/年;
5.递增情况:无;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1000元;
8. 履约保证金:1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鱼塘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至10时正
2.报名地点: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一、四队文化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定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在南洲村民委员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00前到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一、四队文化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2、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1****7330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