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207号 |
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以及省、市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我区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完善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和体系,全面提升我区各有关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工作重点
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以及著作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各工业园区、专业镇等产品制造集中地,电脑城、图书城、专业市场、展会、大型商场等商品集散地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考评以及重大事项的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经济促进局(区知识产权局)设立办公室,协调联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资料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围绕生产源头治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加强宣传等重点任务。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和分工如下:
(一)区委宣传部
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加大正面宣传,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宣传诚信体系建设。密切关注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增强实效性。
(二)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区经济促进局
1.负责对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以我区传统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高发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打击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妥善处理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案件,加强与海关的协调联系,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衔接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协调职能,加强与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协调联系。
2.负责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农作物授权品种,打击滥用、冒用、伪造种植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大力整顿和净化种子、农产品市场环境;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 负责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区司法局
负责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
负责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负责监管和专项检查印刷复制、计算机预装,从源头上减少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打击销售、运输侵权出版物活动;主动监管视频、电子商务等网站,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作品传播秩序;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加强流通领域商标监管,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和查处冒用、滥用、伪造厂名、厂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佛山海关南海办事处
负责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区知识产权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11年1月底,联合有关部门,分别组织专利、版权、商标等3个不同主题的联合整治行动,明确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二)注重配合,严肃纪律。
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在本职工作上密切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市区联合大行动,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加强对出动人数、次数及查处案件数、查处产品数和宣传报道等情况的收集,按月及时上报。
(三)有效衔接,提高威慑。
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做好督查,注重效果。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各镇(街道)须密切配合,做到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打击惩处与预防教育相结合,提高专项行动的执法效果。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对成效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畅通渠道,加强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六、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12月)。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关部门将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并在每月10日前将阶段性开展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抽查和检查,对表现突出的部门与镇(街道)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