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佛山市残联新希望康复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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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佛山市残联新希望康复中心: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佛人社函〔2015〕169号)的要求,我局在2015年6月3日召开专门会议,对我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进行了重核,你单位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名称是佛山市新希望康复门诊部,核定的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内科、儿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机构名称是佛山市新希望康复门诊部,核定床位数为0张。你单位未能提交佛山市残联新希望康复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佛人社〔2013〕318号),我局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取消佛山市残联新希望康复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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