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
2012年省安全监管局依据职责分工,按照省公安厅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和排查措施,积极配合省公安厅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省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禁毒办通字〔2012〕16号)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责任,督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级安全监管局通过调查摸底,摸清了全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逐一核实了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产量、品种、购销渠道等,掌握了47家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了具体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许可和备案手续。二是督促企业建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台账,实行严格的流向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员工管理培训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相关易制毒化学品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将企业的分管领导、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纳入管理范围,并建立专项培训制度,对上述人员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此外,省安全监管局还督促指导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录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定期互通情况;与公安禁毒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和参与禁毒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醋酸酐、羟亚胺专项整治,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流向控制,确保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