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督查工作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和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要求,7月11日至12日,省质监局先后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省管重点企业特种设备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主要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各企业气瓶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情况表明,上述5家省管重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良好,各企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特种设备,特别是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安全先后投入1400万元资金,用于更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冶金起重机械,并且派专人到冶金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现场监督制造过程。督查组同时对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模式提出了工作建议。
(特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