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污企被停产18台机器被查封禅城打响保卫蓝天专项行动首战
“针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命令等“执行难”问题,禅城区环保局积极与禅城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通过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加强环保执法司法联动,有效***了环境违法案件难以执行的困境。”
昨日,佛山市禅城区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成立,禅城法院执行小组联合环保部门分三路出击,打响“保卫蓝天”专项行动首战。
据悉,此次“保卫蓝天”专项行动主要解决一批拒不履行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被执行人主要集中在禅城中心城区。
其中一家位于石湾镇街塘头村的石材经营部,经禅城区环保局检查发现,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厂内自然扩散,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正式生产使用,因此于2017年7月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项目生产和罚款5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由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且不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2018年,区环保局依法向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小组到达现场后,马上采取控制措施。
履行法定程序后,执行小组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停止项目生产措施,查封了有关的生产设备。
另一家位于禅城区五峰四路的建材公司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擅自于2017年3月投资24万元建设(安装)生产设备从事真空镀膜马赛克加工、生产,并于同年4月正式投产。
经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项目的喷漆***在对马赛克喷漆加工过程中,废气未经治理的情况下经排气扇向外环境排放,而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一直未建成,主体工程就正式投产。因此,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项目生产,罚款66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由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且不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2018年,区环保局依法向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小组查看了公司情况。
执行法官对经营者宣读执行裁定。
最后,执行法官张贴责令被执行人停止项目生产公告。
据统计,截至昨天下午2时,在强大的执行力量威慑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在多名公安民警的协助下,三个执行小组当天共在石湾、张槎等执行现场对1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停止项目生产措施,查封了18个电箱和18台机器,10宗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接下来,禅城区环保局将继续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依法严厉打击“老赖”,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