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总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了本街道内设机构简介、职能简介、领导分工及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2、明确街道、社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工作机构是办公室,明确职责及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有兼职工作人员。
3、按时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编制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时主动公开本街道的工作动态。依法受理并答复信息公开信息,没有发生未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申请的。公开单位的公开性文件。政策宣传解读到位。建立政策落实反馈制度,及时解决影响落实的突出问题。
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运行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三、涉及本单位重点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及时更新办事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需要更新的内容。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湖南街道按照区政府办的要求建立“网络回应人”工作站,开展网络回应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网络回应人”,专门从事网络回应工作。工作时间在线值守,及时收集、处理、回应公众提出的意见和诉求。通过网络回应人平台共受理群众留言30条,回复量30条。
在线办事和互动交流栏目建设:分类提供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表格;设置领导信箱、征集公众对政策意见、在线调查等栏目。
平均办件天数没有超过30天;对不满意留言没有超期回复;不合理退件、不规范申请延期和报件的没有;超期报结的没有;虚假报件没有。建立了督查和督办机制。政民互动平台办理情况。群众留言一周内给予答复,信息完善度不低100%。承办投诉和政策咨询的总件数12件,已回复12件。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六、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0件;产生行政诉讼案0件。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0件。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以组织、宣传、纪检、社区建设科、城建科、经济建设科、计划生育科、信息中心、劳动保障所、财政所、统计所、各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制定出台了《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制度》。
(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在办事处、劳动保障所、8个社区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实行专人负责,配置电脑10台,查询机3台,设置查询文件1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政务公开工作会议4次,举办学习培训活动2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63人,开展宣传活动1次,宣传展板3块、宣传单100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较少,形式单一,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内容,二是宣传到位。
九、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8年,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按照省、市、区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按照区政府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全面分解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指标,制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应用《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是完善公开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做到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用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